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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发展研究中心:补充通知 |
| 发布时间: 2005-11-16 浏览次数: 4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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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各行政、教学单位: 为保证我校 “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请各有关单位在上报材料时,务必由本单位“十一五”发展规划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把关,保证质量。 同时,关于“十五”总结和“十一五”规划具体设想的文字材料电子稿也一并上报,带磁盘或发邮件均可,邮件主题统一设为“单位名称‘十一五’ 规划”。 办公地点:改革发展研究中心,行政楼404房。 联系人:姚远峰 李志前 电子邮箱:ggfz@henannu.edu.cn;lzq@henannu.edu.cn 联系电话:3329389 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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