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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处:关于2005年人才引进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05-03-22 浏览次数: 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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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2005年人才引进计划已经确定,请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学校2005年度人才引进工作的有关精神以及《河南师范大学关于选拔优秀毕业生从事教学科研、辅导员工作的暂行规定》(校人字(2001)25号文)和《河南师范大学关于引进人才的规定》,全力以赴,做好2005年人才引进工作。现就几个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引进条件的把握 1、引进的毕业生必须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 2、引进本科生应从重点院校应届优秀毕业生中选聘。重点大学指教育部直属高校和进入国家“211”工程的高校,外语、艺术、体育类本科毕业生还可以从国家独立设置的专业院校中选聘。河南省内可选留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和本校毕业生,留校生名额原则上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本科进人指标的三分之一。 3、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本科生须取得过学校颁发的两次二等以上学年奖学金(本款条件指本科在校期间)。体育、音乐、美术专业本科生外语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考级水平,其它专业本科生外语成绩达到四级以上考级水平。从事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本科生必须是学生党员干部,所负责的工作在(院)系评比中成绩显著,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30%以内。 6、各单位必须在学校下达的进人指标内选拔专业相符的毕业生,不准降低学历,不准改变专业。有本科计划指标的专业或岗位,若有研究生前来应聘的,不得再选留本科毕业生。凡从本校选拔的本科生应及时向本(院)系师生公示。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收聘用:属于委培生、定向生的;本科毕业生学习成绩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或补考者;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的;个人提供的材料与档案材料不相符的。 二、选拔的组织与考核 2、学校成立“河南师范大学选拔优秀毕业生考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优秀毕业生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任组长,组员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监察处、学生处等组成。 3、人事处及各用人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公开招聘信息,认真做好应聘简历的接收(各单位须设专用电子信箱并及时收阅)和来聘人员的接待工作。 4、用人单位通知符合选拔条件人员来校考核的时间;考核方式以试讲为主,特殊专业可进行技能操作等方式考核;本科毕业生的考核对象和进人指标比例为2:1以上。 5、学校选拔优秀毕业生考察领导小组成员会同用人单位对本科毕业生选拔对象进行考核,本科生的考核时间由用人单位安排,但须提前3天将应聘人员简历送交校选拔优秀毕业生考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审核;选拔研究生考核时间用人单位可自主安排。 7、经审核同意接收的人员,由人事处根据有关规定签约。 三、应交材料 1、应聘毕业生应提交以下材料:个人基本情况和通讯联系地址,学校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课程的全部学习成绩,学习期间奖励、奖学金方面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已发表的论文、论著和科研方面的材料。 特此通知。 校选拔优秀毕业生考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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