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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补充通知 |
| 发布时间: 2005-01-05 浏览次数: 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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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1、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重点项目的负责人还必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2、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又超过39周岁的,只能作为课题组成员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3、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项目的申请。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项目以及中央各部委重大、重点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包括项目子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四、从2005年开始,《课题指南》中的基础研究一般不列具体条目,只规定重点研究领域、申报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设计题目,完成时间为二到三年;应用对策研究(指南中带*号的课题),申请人要按题申报,一般不受理自选课题,完成时间为一到两年。《课题指南》中各学科附简短的“申报说明”或“提示”,申请人要参照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五、跨学科的课题,要以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六、本年度继续实行通讯评审,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律匿名填写,不得显示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及其它相关信息。 七、申请书封面的项目类别和学科分类必须填写中文,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 八、所有项目申请书,都必须经科研处主管哲社管理的人员进行形式审查,确认符合要求后,再正式复印上报。 十、《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每申请一项课题,须报送《申请书》一式7份且每份《申请书》申请者都必须亲自签名。 十一、学校受理项目的截止日期为 十二、所有关于申报200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有关公告、通知、指南、申请书、学科代码均请从全国社科规划办(http://www.npopss-cn.gov.cn)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网络信息管理中心(http://www.sinoss.net)的网站上下载。 十三、本年度在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外国文学三个学科试行“后期资助”项目评审,申请的具体办法可在全国规划办网站查询。 十四、艺术学、教育学、军事学的课题发布和申报工作分别由这三个单列学科规划办另行安排。申报艺术学课题的老师请于 十五、科研处哲社管理科 联系电话:3326108 3326210 联系人:崔宗超 附件: 3、200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6、【课题指南】 河南师范大学科研处 2004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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