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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04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04-12-20 浏览次数: 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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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豫人(2004)1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2004年度考核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考核要求 考核是我校人事分配制度的关键环节,是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各单位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河南师范大学年度考核总则》和《河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河南师范大学党政管理人员考核办法》的要求进行考核,要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在学校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考核的范围、比例 1、我校事业编制人员和借调人员均应参加考核。其中,2004年下半年离退休人员原则上参加考核,上半年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考核;停薪留职人员不参加考核。 2、 据省人事厅文件要求,我校今年的考核优秀比例控制在15%以内,各单位一律不得超指标确定考核优秀人员(指标分配见人事处网页)。 三、考核注意事项 1、 加强领导 各单位必须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2、加强平时考核的监督力度 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平时考核的优劣直接影响年度考核的质量,各单位要把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加强平时考核的监督作用。对于没有开展平时考核工作的单位,要降低其优秀比例;对于不进行平时考核的个人,一律不得评为优秀。 3、加大年度考核的透明度 年度考核涉及广大教职工工作表现的认定,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增加透明度,增强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各单位的年度考核的等次结果必须公示一周。为加大监督力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设立考核监督电话:3325876、3326201。 四、时间安排 1、 12月20日,领取考核表、考核结果分类表、考核结果登记表。 2、 12月21日各单位上报本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本单位考核方案。 3、 12月22日—2004年12月29日各单位组织考核(处级单位正职由组织部负责组织考核)。 4、 12月29日—1月4日各单位公示考核结果。 5、 1月4日上报考核结果及2004年平时考核手册,并领取2005年度平时考核手册。 人事处 200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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