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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05年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专项支出备选项目论证报告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04-11-10 浏览次数: 436 |
各省级重点实验室及重点学科点: 接校财务处通知,根据省教育厅财务处要求,从2005年起,在编制省级部门预算时,对本单位专项支出备选项目均需写出详细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若单位不报送备选项目论证报告,教育厅将不再予以受理。根据以上通知精神,请各单位接通知后,尽快编制本学科点(重点实验室)急需建设的项目论证报告。请结合自身条件尽快以学科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形式编制论证报告(不要以具体的科研项目形式申报)。 论证报告格式要求: 1、项目名称 2、项目负责人 3、承担单位 4、项目实施的意义和依据 5、项目支出预算(请具体到每项支出内容、详细列出所购置设备情况) 6、学校配套情况 因本项工作时间紧迫,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务必于 特此通知。 科 研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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