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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部、人事处:关于做好2003年管理优秀奖和服务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04-07-09 浏览次数: 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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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了做好2003年度管理优秀奖和服务优秀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党政管理优秀奖评选范围:我校在岗的党政机关和教学教辅单位的党政管理干部。 服务优秀奖评选范围:在教辅岗位工作的实验、图书、后勤等人员。 二、申报条件和评选数量 (一)、申报条件 凡是在2003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管理优秀奖 (1)工作中有突出的创新思路,并取得良好效果; (2)所在单位工作氛围进取向上,得到校级(含校级)以上集体奖或个人奖; (3)在同类人员的民主测评中,处于本单位的前15%以内或全校的前30%以内; (4)有突出的业绩。 2、服务优秀奖 (1) 服务态度好,工作效果突出,出勤率95%以上; (2)在同类人员的民主测评中,处于本单位的前15%以内或全校的前30%以内。 (二)评选数量 评选范围人员总数的3%。 三、评选办法 1、申报 申报采用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符合条件者进行推荐,填写推荐表和各类推荐材料。 2、评选 学校成立专门的评审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评选,评审结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审定批准。 四、奖励办法 1、学校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采取一次性发放办法,每人4000元。 2、获奖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晋升职务、职称评定和晋升工资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组织领导 学校“党政管理岗位设置、聘任和考核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奖工作。 六、时间安排 1、2004年8月20日前将组织推荐材料报送组织部或人事处(相关表格可以在此处下载,也可以到组织部领取)。 2、2004年9月5日前公示结束。 校党政管理岗位设置、聘任和考核委员会 2004年7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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