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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04年度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04-05-14 浏览次数: 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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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接省人事厅文件通知,2004年度人事部的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条件: 1、45岁以下,在外留学一年以上,新近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近两年);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职称的留学人员; 3、申请人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申报的项目属于领先水平,或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并可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二、申报项目范围:一是对国家重点行业或高新技术领域发展有较大意义的项目;二是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科研项目;三是对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社会科学领域的项目。 三、申报项目类别及数额: 1、申报的项目均为“科研项目”类,不划分重点、优秀、启动类别。 2、注意:申请人须以非教育系统人员的身份申请该项资助,申请表中的工作单位及“基本情况”栏中,不能体现教育部门字样。 3、各单位申报后,省人事厅将组织专家评选,择优上报人事部。 四、申报材料要求: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五份(从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上下载。网址:www.chinatalents.gov.cn),并制作申请表软盘一张。 五、申请截止日期:2004年6月20日 人事处 2004年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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