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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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举校第十次党代会代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3-11-24 浏览次数: 847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你单位报送的校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已经党委审查原则同意作为正式代表候选人,可以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代表。代表选出后,填写《代表资格审查表》(附后),连同选举结果和代表选举情况,于11月27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
  《代表资格审查表》填好后,请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两份。

                           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03年11月24日
附1:《党委组织部关于党员大会选举代表时参加选举人数的有关要求》
附2:《代表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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