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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基金、应用科学与技术研究基金项目 |
| 发布时间: 2007-09-11 浏览次数: 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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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老师: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基金管理条例》和《河南师范大学应用科学与技术研究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将于近期对2004-2006年河南师范大学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基金、应用科学与技术研究基金资助项目进行验收(年度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2004-2006年度河南师范大学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基金获得者认真撰写《河南师范大学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基金资助项目总结(进展)报告》; 2.请2004-2006年度河南师范大学应用科学与技术研究基金获得者认真撰写《河南师范大学应用科学与技术研究基金资助项目总结(进展)报告》; 3.项目《总结(进展)报告》应附主要科研成果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并由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 4.请有关单位于9月21日前将项目《总结(进展)报告》及附件(纸质稿一式2份)收齐后统一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理科):谢友海 电话:3326211 (文科):崔宗超 电话:3326108 科 研 处 2007年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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