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现将我校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为鼓励广大社科研究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多出优秀成果,进一步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促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示范作用,国家社科基金从2004年增设了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
二、后期资助项目立项标准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富于创新,质量上乘,学术价值厚重。
三、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有8个学科,即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哲学、宗教学、语言学和考古学。
五、申请人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一式3份(A3纸中缝装订,双面印制),申报成果(须隐去申请人姓名)一式6套(译著须同时附上5套外语原件)于5月13日前报送至科研处哲社科,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czc0415@163.com联系人:崔宗超,电话:3326108。
六、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经费资助强度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大致相当。申请人根据此资助强度以及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的资助额度。申报材料一般不退回。
科 研 处
200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