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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08-05-30 浏览次数: 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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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2007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申报资格 2008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括基地项目、重点项目、规划项目、青年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 1.基地项目以河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申报单位。基地项目的资助经费为5万元,周期为2年,分两次拨付,立项时拨付2.5万元,中期评估合格后拨付剩余部分。同时要求学校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经费。其他项目以高校为申报单位,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规划项目、青年项目资助经费为3000-5000元。 2.基地项目限高等学校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研人员申报。重点项目限高等学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研人员申报。规划项目、青年项目、专项任务项目限高等学校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含硕士学位)的教研人员申报。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应在40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非省财政直供经费高等学校申请人需提供本校同意资助经费证明。 3.专项任务项目的申报者须提交有关单位委托研究并获得上述单位3000元以上研究经费资助(不包括出版社提供的出版经费)的证明材料,预期研究成果可为有关部门或单位所采用。 4.承担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或承担省教育厅计划内科研课题的主持人,课题没有结项或完成任务不合格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5.已获得国家社科规划、教育部社科规划、省社科规划资助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者,不得重复申报。 6.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一般不得少于3人。 二、课题指南与学科范围 课题指南请参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8年度课题指南》。申报基地项目的课题应符合申报者所在基地的研究方向。鼓励申请者自选研究课题。 申报跨学科的课题,要注明主要涉及的学科,自行选择申报学科方向。“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根据实际研究问题在相关学科中申报。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的申报办法另行通知。 三、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 1.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申报总数不得超过40项,因此要求各学院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的课题进行初审,签署相关审查意见,推荐符合条件的课题申报; 2、项目申报由各院系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有关单位于2008年6月17日前将申请评审书的电子稿以及项目申报汇总一览表(附件二)发送至czc0415@163.com,并将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报送科研处哲社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崔宗超,电话:3326108; 3、申报费:基地项目150元/项,重点项目150元/项,其他项目100元/项; 科 研 处 2008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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