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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河南师范大学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10-05-26 浏览次数: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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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总结2004年人才工作会议以来的人才工作先进经验,进一步推动学校人才工作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人才工作氛围,迎接2010年人才工作会议的召开,决定对在人才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 二、先进单位评选推荐条件 1.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国家和学校人事工作的政策与方针。 2.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制度健全,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建成一支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 3.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营造良好的人才工作环境。 4.积极稳妥处理好人事热点工作,圆满完成人才引进、职称评审等任务。 5.严格遵守人才工作相关纪律,无违法违纪问题。 三、名额分配 全校拟评选表彰“河南师范大学人才工作先进单位”2个(文理各1个)。 四、评选办法及表彰形式 各单位根据评选推荐条件和本单位实际进行申报,学校统一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评委会,根据申报单位的工作报告陈述(6分钟以内),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学校将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五、报送材料要求 1.先进事迹书面材料一式两份(5000字以内,加盖单位公章)。 2.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请于5月31日前报送人事处。 联系电话:3326201 联系人:姜良 赵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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