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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校重点建设培育学科与平台中期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10-10-22 浏览次数: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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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拟对2009-2011年校重点建设培育学科和特色与应用研究基地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河南师范大学关于公布2009-2011年重点建设培育学科名单的通知》(校科字[2009]1号)中确定的27个重点建设培育学科。 2、《河南师范大学关于公布校级特色与应用研究基地名单的通知》(校科字[2009]4号)中确定的6个特色与应用研究基地。 二、考核依据及主要内容 1、依据是《河南师范大学重点学科与平台建设培育实施方案》以及各重点建设培育学科与平台制订并备案的建设目标规划。 2、主要内容是各学科与平台总体建设目标进展情况、内涵建设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学科与平台自身发展情况。 三、考核评估工作程序 1、各学科与平台自评,并根据学科类别,填写《河南师范大学重点建设培育学科与平台建设进展总结表》(附件1~附件3)。 2、学校对各学科与平台上报材料进行审查、核验、反馈。 3、召开学科与平台考核评估汇报工作会议。采用PPT汇报,请各学科与平台提前做好准备,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4、考核评估结果由学校以正式文件发布。 四、成果填报要求 1、成果统计时间要求: 2、成果填报范围和级别要求: 填报范围:限填以我校为第一单位,由本学科梯队成员作为负责人或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统计时限内新增获得的科研项目、各类成果。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奖励可填报我校为第二单位的奖励成果。 级别要求:《进展总结表》的“填表说明”中,对于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的级别填报要求有明确的规定和说明。请严格依据各相应栏目所限定填写的成果级别和填报要求规范填写。 3、各学科与平台填报材料应真实无误。由校内多个学科成员合作完成的同一科研项目、成果,采用成果“归属度”方法。 五、材料报送要求 1、《河南师范大学重点建设培育学科与平台建设进展总结表》及其附表,请用A3纸张双面复印,中缝装订,不另加封皮。 2、2009年度成果不再审核,但须在表中填写其所处《河南师范大学科研统计年报(2009)》位置(页码及编号)。年报中没有反映的成果需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3、2010年度成果须提供支撑复印件。(论文:提供论文首页复印件,若首页无论文作者或作者单位信息,需补充含有该项内容页的复印件;著作:提供著作封面、版权页、署名页、作者贡献页复印件;其它各类成果提供证书复印件。科研项目不需提供证明。成果复印件请按照表中清单顺序分类、依序排列并合订成册)。 4、成果原件核验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学科与平台提前做好准备。 请各学科与平台将《总结表》(一式2份)、成果复印件合订册(一式1份),于 联系人:侯进怀 薛万新 电话:3328099 3326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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