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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2013届毕业生医保报销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5-13 浏览次数: 1353

 

参加新乡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我校2013届毕业生(含研究生和专科生)尚有没有报销的医药费用,请抓紧时间到校医院医保办办理报销手续,截止时间为2013524日,以后不再受理东区、西区门诊票据。患病同学就诊需到校医院本部。请互相转告。

河南师范大学医保办

201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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