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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关于申报河南省第五批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7-16 浏览次数: 1357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现将《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关于推荐河南省第五批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的通知》(豫宣通〔20133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并于718日下午6点前,将申报材料和《河南省第五批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申报表》(同时发送电子文档)一式4份报送党委宣传部肖亮亮处。

党委宣传部

2013716

 

豫宣通〔201333
关于推荐河南省第五批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省辖市委宣传部,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工作,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教育作用,省委宣传部将在2013年下半年命名河南省第五批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现将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从市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中推荐,主要推荐反映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革命斗争历史的纪念馆、纪念地、领袖故居、纪念建筑物、爱国名人故居,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博物馆(院)、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遗迹,体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果的重大工程、标志性景观。
  二、推荐条件
  (一)具有适合群众参观、瞻仰和开展教育活动的场地,有独立的单位法人资格和固定的机构及专职人员,能够承担爱国主义教育任务。
  (二)具有丰富的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能够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中国共产党光辉奋斗历史,体现中国共产党人的光荣革命传统,体现改革发展的辉煌历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典型性和较高的知名度、影响力。
  (三)具有系统的陈展内容和丰富的实物资料,宣传资料完备;具有固定的讲解员队伍,工作热情高、责任意识强、服务态度好。
  (四)坚持向社会免费开放或在重大节庆日对青少年等特殊群体免费开放,在重要节假日组织各种纪念活动和青少年入学、入队、入团、成人宣誓等教育活动,教育效果明显,群众反映良好。
  (五)内部和外部环境做到硬化、绿化、净化、美化、安全、整洁、舒适,展出内容忠于史实,实物有出处、数字有佐证、事件有依据,布展分区明晰,内容充实,形式新颖。
  (六)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有完善的领导机制和管理运行机制,学习、考勤、工作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结构科学优化,流程规程规范有序,并建立工作记录档案。
  三、推荐要求
  1.各省辖市委宣传部、省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推荐要求和程序组织推荐,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本地本部门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的建设和管理。
  2.河南省第五批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推荐工作采取申报制,要严格把握推荐条件,做到宁缺毋滥,优中选优,力戒降格以求,切实把优秀的对象推荐上来。
  3.申报材料:申报报告;基地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历史背景、占地面积及主要建筑设施等基本情况;近年来在建设、管理和发挥教育作用方面的情况。

    河南省第五批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申报表.doc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201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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