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宣传部:关于举办“康视届”杯“‘我学习、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14-04-29 浏览次数: 1154 |
|
全体师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系列活动讲话和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德润新乡建设,汇聚奋发向上、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正能量,市委宣传部决定举办“‘我学习、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我学习、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征文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4年5月31日 三、征文要求 1、参赛作品内容要紧扣征文主题,或从宏观角度阐释自己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或立足岗位,结合自身实际,谈体会、发感悟;或以身边的真人真事,讲述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和诠释。提倡理论联系实际,以小故事讲大道理,融入真情实感。要求内容健康,主题鲜明,举例恰当,言简意赅,条理清楚,切忌空谈。 2、参赛作品体裁不限,标题自拟,字数不限。 3、以传统文学作品形式或微视频、微电影形式均可,纸质、光盘或电子版均可,请作者自留底稿,参赛作品将不予返还,作品须为原创,故事须真实可信,严禁虚构和抄袭。 4、参赛作品可上交纸质版或电子版,纸质版直接报送市委宣传部宣传科(新区行政办公大楼850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50406117@qq.com,并注明“‘我学习、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作品。联系电话: 0373—3696516。 5、参赛作品需标明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四、评选与表彰 市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认真评选,届时将评出一、二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同时,将评选出的优秀部分作品在媒体上进行展示。 五、其他事项 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编辑、使用、出版画册、制作光盘、举办展览等相关宣传活动。本次活动获奖作品名单将在市级媒体予以刊登。 党委宣传部 4月29日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