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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办:关于加快推进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7-05 浏览次数: 1567

 

各有关学院、省优势特色学科: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印发的《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教高[2016]386号)和我校201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我校“化学一级学科”、“前沿物理与清洁能源材料学科群”两个河南省一期建设的A类优势特色学科20152016专项建设经费已拨付到位。为扎实推进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项目的实施,加快财政资金支付进度,请相关学科按照前期制定并经省厅审核备案的学科建设任务书和年度建设项目计划表,论证并报送2016年度专项经费建设项目实施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仪器设备建设项目

1学科在充分论证、调研的基础上,需填写《河南师范大学优势特色学科2016年度建设项目实施计划表》(见附件1)。

2、《实施计划表》包括:建设项目内容;与建设规划的符合度、校内使用对象、校内同类仪器调研、仪器拟存放地点、管理人员、仪器设备用途、型号及价格预算情况;是否重复购置;项目论证和调研情况;仪器设备的必要性、先进性、性价比;预期使用效益分析等。需提交本单位论证会议纪要,包括论证时间、地点、内容、论证意见、参加人员,前期调研论证情况等必要信息。

3、对于大中型仪器设备购置,学科办将会同国资处,进行设备购置查重。

4、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后加紧实施。

二、高水平人才(团队)提升与引进建设项目

1、学科需制定《优势/特色学科高水平人才(团队)提升与引进建设项目实施办法》,内容要包括对引进和建设高水平人才(团队)的支持办法与支持对象、主要支持建设内容、建设目标与重点任务、考核验收与责任约束机制、专项经费支出计划等。另需提供相应聘任合同。

2、根据省优势特色学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高水平人才(团队)引进费用支出时须向省教育厅、财政厅书面申请并附相关制度办法,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实施,金额不超过当年专项资金预算的70%

三、材料要求和时间要求

1、请依托学院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做好保障,加快推进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学科年度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备案的建设规划和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学科建设内容、进度安排、项目负责人及资金用途。上述各类建设项目及实施办法需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论证通过。

2、根据省财政厅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学科需在2016年底前完成上年度专项资金的足额使用。避免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毕导致省财政收回资金情况的发生,以保证财政资金效益的最大化。

3、请优势特色学科抓紧调研论证,于711,将《优势特色学科2016年度建设项目实施计划表》及论证会议纪要,经所在学院院长、学科带头人签字,学院盖章后,纸质版各一式一份报送学科办,电子版请通过OA发送。请提前做好相关汇报准备及PPT制作。

4、请优势特色学科充分论证凝炼,于819,将《优势/特色学科高水平人才(团队)提升与引进建设项目实施办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及相关合同(复印件);经所在学院院长、学科带头人签字,学院盖章后,纸质版各一式一份报送学科办,电子版请通过OA发送。

联系人:薛万新    电话:3326211

 

附件: 1.《河南师范大学优势特色学科2016年度建设项目实施计划表》.doc

       2.《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2016]386号).doc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6年7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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