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6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2026年因公临时出国将严格实行“总量控制、计划管理”,严格执行省委外办批准的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原则上不能调整计划出访(包括调整出访团组团长姓名、出访国家或地区等)或未报计划出访。已申请办理2026年出访的团组务必上报计划。
(二)严格按照“根据工作需要,确有必要出访”和“因事定人、人事相符”原则确定出访任务、国家和人员,且须出访任务明确、人员结构合理、行程安排科学。杜绝无实质性内容的照顾性、考察性出访。
(三)立足学校、学院、学科实际,重点向优势特色学科、重点项目、重大活动等倾斜,向教学科研人员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倾斜。积极鼓励我校教师与世界一流大学,特别是世界顶尖大学开展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
二、申报范围
我校在职人员及返聘、延聘人员(包含各附属单位)。
三、计划类型
2026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分为因公出国计划和因公赴港澳台计划两类,需分别填报。
(一)因公出国计划
分为一般性公务团组和教学科研类团组:
1.一般性公务团组
校内职能部门、教学科研单位组团赴国外开展院级合作、研修任务、人才招聘、海外招生等。此类团组受年度计划限量管理。请填写《2026年一般性公务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申报表》(附件1)。
2.教学科研类团组
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主要包括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此类团组按程序报备出访计划,不受年度计划限量管理,出访人员及停留时间按需安排。请填写《2026年教学科研类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备案表》(附件2)。
(二)因公赴港澳台计划
同样分为一般性公务团组和教学科研类团组两类,实行按需报备,不受年度计划限量管理,分别填写《2026年一般性公务因公赴港澳台计划备案表》(附件3)和《2026年教学科研类赴港澳台计划备案表》(附件4)。
四、申报要求
(一)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实行预算管理,未安排经费预算的团组不纳入计划。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期出访。原则上不得同团出访,也不得同时或6个月内分别率团出访同一国家或地区。
(三)参加中央、省直单位及其他单位的双跨团组和培训团组须列入学校和本人当年出访计划。
(四)申报团组计划要明确到团长,不能明确到人的,要明确到单位和职称。
(五)一般性公务出国及赴港澳台团组的组团人数、天数等须严格控制,具体要求详见《河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师大国际〔2024〕4号)(附件5)。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汇总本单位出访团组材料,分别填写附件1-4,于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需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子版和扫描件通过校园网邮箱发送至wangsujing@htu.edu.cn。对于逾期未申报的出访团组,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素敬
电 话:3326232
附件:
5.《河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师大国际〔2024〕4号)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办公室
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