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6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26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教社语函〔2026〕28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组织推荐教师申报2026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筹,拟选派若干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赴世界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研修。
(一)选派对象
本项目主要面向校内从事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的优秀科研人才。
(二)留学类别及期限
留学类别为访问学者,留学和资助期限为6-12个月(具体以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为准)。
国家留学基金委负担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签证费。
三、申请人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出国研修期须在有效的工作合同期内。
3. 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研究成果和工作表现突出。
4. 出国前能获得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
5. 申请时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也可申请,但须于出国前达标。
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结果;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2年。
四、选拔与推荐程序
1. 教师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部)报名,填写《2026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申请表》(见附件2),并准备语言水平证明、科研和工作业绩等材料。
2. 学院(部)初审推荐:各学院(部)对申报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确定不超过2名的拟推荐人选。
3. 学校综合评审: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学院(部)推荐人选进行校级评审,择优确定最终2名推荐人选,报送至河南省教育厅。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部)务必于2026年6月15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集中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对外交流科,逾期不予受理:
1. 《2026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申请表》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及Word电子版。
2. 外语水平证明、科研和工作业绩等材料复印件1套及PDF电子版。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3326232
电子邮箱:2019019@htu.edu.cn
附件:1.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荐2026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2.2026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申请表.docx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