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支持“双一流”建设,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具体通知详见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4260。
现将我校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取“项目制”模式实施,即“学院先行申报项目→学校组织校内评审后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立项信息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我校本次可申报项目共3项。
本项目支持中外单位灵活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合作。国外合作单位应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的单位,原则上一个项目下外方合作单位(留学单位)不得超过8家。
本项目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单位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及关联性;合作双方应有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前期合作基础,原则上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
二、选派类别、资助期限及资助内容
(一)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二)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对部分国家急需学科专业或领域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学费资助额度以各项目立项通知为准,立项后额度不予调整。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一)校内申报阶段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2日17:00
请各学院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供协议等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chen@htu.edu.cn,纸质版报送至国际处对外交流科。
材料包括:
2.有效期内的双方合作协议:包括中、外文协议
(二)校内评审阶段:2026年9月下旬
(三)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阶段:2026年10月1日0时至10月21日14时
(四)留学基金委评审阶段:2026年11月至12月
(五)留学基金委公布立项通知:2026年12月底前
(六)项目执行:2027年起
四、咨询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对外交流科 李陈 3326232
附件:1.
创新项目申报书.docx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6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