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6-17浏览:440设置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0〕471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1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 2010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申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必须严格限定为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的专任教学人员,各单位要严格把握报名人员的身份条件,不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不得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思想品德鉴定结论为“合格”。
    2、学历条件。应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所申报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或相近。
    3、普通话水平。应获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二级乙等以上(含)普通话证书。
    4、身心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体检合格。
    5、教育理论考试。今年仅2009年、2010年考试合格证书有效。
    6、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全省统一组织,以面试、试讲、说课、答辩方式测试,时间10-15分钟。

三、各类申请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本通知“二、认定条件”中所有条件。
    全日制普招类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1、2、3、4条;但若其申请任教学科(见附件二)与师范本科所学专业不一致者,另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即应具备1、2、3、4、6条。
    师范类自考(卫星电视师范本科自学考试、高等师范本科自学考试)、成招类师范本科、2009年取得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书的、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明显为教育学原理方向的(如:教育学、**课程教学论等),可以免教育理论考试,但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即应具备1、2、3、4、6条。
    具有副教授、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只需具备1、2、4条。
    注:硕士研究生阶段不区分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以上所说的师范类均指本科阶段。

四、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6月17日--6月25日,同时有以下两项工作:
    ①填写’河南师范大学2010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②需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提交正式身份证复印件一份(B5纸,正反双面复印)、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考试费用40元。
    2、考前辅导安排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为“综合考试”,内容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教学方法导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教学方法导论四本教材为2010年新编,由华文出版社出版;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考前辅导自愿参加,由省定培训机构-我校教育科学学院(电话:3326163)负责,拟于暑期进行。具体时间待培训机构确定后及时发布通知。考前辅导费用和辅导教材费直接与教育科学学院联系、购买。
    3、教育理论考试时间:教育理论考试拟于10月份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并在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河南省教师资格网公布。
    4、教师资格体检:具体安排待教育理论考试结束后确定。
    5、各单位统一报送申请材料:11月份,另行通知。
    6、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测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7、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五、届时需报送的申请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③《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④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⑤学历证书(博士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⑦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⑧在职或拟聘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
    ⑨1寸证书照片1张、需参加教育教学技能的人员测试费用(260元)及使用教师资格录入系统生成的信息上报盘。
    注:①②③项表格自附件三下载,务必按照指定规格打印、填写,复印件均用B5纸张;①-⑧项材料每人一袋,第⑨项材料以单位统一备齐上交。

六、其他事项
    随着工作阶段的进展,通知中“另行通知”事宜将陆续在此网页发布,请各学院和个人及时浏览该网页。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并且周期长、程序严格,与申请人员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按照工作安排,关注网上信息,运用多种手段及时快捷向申请人员宣传相关政策、发布动态信息,及时提醒有关申请人员按时报名、辅导、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体检、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等,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联系人:张利远    电话:3326203
 
人事处
2010年6月17日
 
附件:
    1、河南师范大学2010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2、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任教学科目录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样表、整理材料注意事项;
    5、教师资格认定录入系统下载及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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