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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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我校2011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拓宽我校非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渠道,本着以学生为本的原则,通过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现经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新乡市教师资格认定服务中心研究决定,同意我校继续开展2011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2011年应届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
 
二、申请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二)学历条件:2011年能够按时毕业的本科、专科学历毕业生,本科学历毕业生可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下级别教师资格,专科学历毕业生可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级别教师资格。
    (三)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身心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五)须参加河南省教师资格2010年教育理论考试考前培训。
    (六)参加河南省教师资格2010年教育理论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七)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并测试通过。
    满足上述条件后,将与2011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同时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三、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阶段(5月25日-6月2日)
    各学院通过会议传达、网络等途径发布2011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广大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就申请教师资格的意义、认定人员范围、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培训时间、收费标准等做出准确解释,积极鼓励和组织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二)报名阶段(6月3日-6月4日)
    符合本次认定条件拟申请教师资格的学生到所在学院报名登记,上报报名材料及相关费用,由学院汇总后报至人事处。报送材料包括:
    1.“2011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理论考试花名册”(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按姓名拼音顺序排序。
    2.报考人员个人身份证复印件(B5纸复印),按姓名拼音顺序排序。
    3.报考人员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4.费用(代收):
    (1)教育理论考试考前培训费用:240元/人。
    (2)教育理论考试考务费:40元/人。
    (3)教材及配套辅导资料费用:110元/套,共7本教材及配套辅导材料。
    (三)教育理论考试考前培训
    1.凡申请教师资格的2011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均应参加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指定培训机构(新乡市一中培训学校)组织的考前培训。
    2.培训内容:《(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教学方法导论》。
    3.培训时间、地点:拟定于7月5日-7月17日进行,共12天,地点在河南师范大学校内,培训课程表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教育理论考试
   教育理论考试全省统一进行,拟定于10月份左右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待省教育厅确定后另行通知。
    (五)教师资格体检
   教育理论考试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时间待定。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5.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2份。
    7.《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2份。
    8.一寸近期证件彩色照片1张。
    (七)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待和实习、考研等统筹安排后确定。
    (八)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认定、办理教师资格证书。2011年4月,随2011年应届师范毕业生一起办理。
 
四、组织实施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职业实行的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只有依法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才能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应届毕业生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是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需要,也是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的重要工作,目前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公开招聘中学教师进行招教考试报名时,也把教师资格证作为其中的必要条件。现我校通过各方努力,积极为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申请机会。
    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并且周期长、程序严格,与申请人员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各学院应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定人员按照工作安排,及时关注网上信息,运用多种手段向申请人员宣传相关政策、发布动态信息,及时提醒有关申请人员按时报名、培训、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体检、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等,确保毕业生在毕业前能顺利进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五、联系方式
    本通知涉及到的另行通知事宜,届时均在人事处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联 系 人:申陈海        张利远
    联系电话:3329020       3326203
    办公地点:平原楼218室   勤政楼308室
 
 
 
 
人事处
2010年5月25日
 
另行通知事宜:
1、7月1日上午发布:考前培训各学院分班情况、培训地点及培训课程表
学院
分属班级
培训地点
课程表
生命科学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社会发展学院
一班
阶梯楼(新五五四教室楼)102
软件学院、联办生
二班
阶梯楼(新五五四教室楼)201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美术学院
政治与管理科学学院
三班
阶梯楼(新五五四教室楼)202
公共事务学院
文学院
体育学院
四班
阶梯楼(新五五四教室楼)301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外国语学院(商务英语、翻译)
音乐学院
五班
阶梯楼(新五五四教室楼)401
经济与管理学院
法学院
新联学院
六班
万人餐厅三楼东头学生处多功能报告厅

2、9月15日发布,2010年河南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于10月16日上午8:30--11:00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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