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核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03-24浏览:1310设置

校内各单位:
    根据豫人工考[2009]2号和豫人工考[2009]3号的文件精神,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技师、技术等级考核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一)技师
      1、技师考核对象为经政府人事部门考核合格,取得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证书的在职在岗技术工人(含聘用技术工人)。
      2、2009年技师考核在国家和我省规定技师设置工种目录范围内,选择部分行业和工种进行(工种目录见附件1)。
      3、2008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技师考核范围。
    (二)一般技术工人
      1、考核对象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岗技术工人和根据人员聘任制正式聘用的在职技术工人。
      2、2008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范围。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技师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资格考核。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工作表现和业绩突出。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以上。
      2、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独特技术、技能特长和传授技艺能力,能解决本工种重大的技术操作问题,有培养中、高级技术工人的能力和水平。
      3、2004年12月31日前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工证书并在同工种高级工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从事本工种的时间计算到2009年12月31日。
      4、技工学校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毕业。对具有较高技艺、年龄较大(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的高级工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5、对于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工证书后,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在技术革新和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厅(市)级及其以上成果证书的高级工,仍按原省人事厅《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聘任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2003]9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技术成果为多人共同完成的,应为主要完成者。对在厅(市)级及其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名次的高级工,按原省人事厅、省总工会《关于表彰2007 年河南省第三届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能竞赛决赛获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豫人工考[2008]1 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 一般技术工人
      1、获得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的技术工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自愿参加升级考核。
        (1)2004年9月30日前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的,可申报高级工考核。
        (2)2004年9月30日前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的,可申报中级工考核。
      2、2009年9月底前已转正定级的技术工人,可申报初级工考核。
      3、对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的工人和在厅(市)级及其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名次的工人,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2004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工考[2004]2号)和原省人事厅、省总工会《关于表彰2007年河南省第三届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能竞赛决赛获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豫人工考[2008]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技术成果为多人共同完成的,应为主要完成者。对符合规定条件申请破格晋升技术等级的人员,中级工晋升高级工由市人事局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晋升中、初级工由市人事局审批,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4、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从事本工种的时间计算到2009年12月31日。
三、收费标准
    (一)技师
      报名费10元,考务费50元(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各25元),培训费310元,考核评审费100元,共计470元;工考教材征订具体费用见《2009年工考培训教材征订表》(附表2)(下同)。
    (二)一般技术工人
      1、高级工:报名费10元,考务费50元(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各25元),培训费235元,考核评审费70元,共计365元。
      2、中级工:报名费10元,考务费50元(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各25元),培训费210元,考核评审费50元,共计320元。
      3、初级工:报名费10元,考务费50元(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各 25元),培训费175元,考核评审费40元,共计275元。
 四、报名审查材料要求
      (一)、技师
      高级工证书、学历证书、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证书、科技成果证书、技术比赛奖状及证书(以上均要原件)、《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劳资科领取)、《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推荐表》一式一份(劳资科领取)、机读卡(劳资科领取)、个人同版彩照4张(3张1寸,1张2寸)。
      (二)、一般技术工人
      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原件、《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考申请表》一式三份、机读卡(劳资科领取)、个人同版彩照4张(3张1寸,1张2寸)。
      (三)、破格申报人员提供本人奖励证书及相关材料。
五、培训和考试时间
      根据主管部门安排,另行通知。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    间:1、2009年3月25日各单位集中领取报名表格;
        2、2009年3月25日至26日各单位汇总申报人员报名材料和费用,统一到劳资科办理相关手续。
          因该项工作由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时间,过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按期完成。
地    点:人事处劳资科(勤政楼309房间)
联系电话:3326204
联 系 人:杨磊、庞成营
 
 
信息卡填涂说明:
单位代码:0600200200
信息卡填涂具体说明请下载《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核报名信息卡填涂说明》(附件三)。
 
 
 
                                                                                     人事处劳资科   
                                                                                 2009 年 3 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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