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工作程序

时间:2006-09-13浏览:1954设置

1.人事科根据省人事厅年度考核通知精神,制订校年度考核计划;
2.通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3.根据各单位人员及工作情况,核定考核优秀指标,下发年度考核表、平时考核手册;
4.各单位组织考核(处级干部考核由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
5.回收考核结果,分类汇总;
6.报校党委核准;
7.向各单位反馈考核结果(如有人申请复议,整理材料上报校党委研究);
8.上报省人事厅审核批准;
9.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送交档案室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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