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退休程序

时间:2006-09-13浏览:752设置

1.劳资科年初依据档案材料核实当年内达到退休年龄人员名单;
2.劳资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即将退休人员所在单位(科级及其以上干部先报组织部审核)进行核实,无误后,通知退休人员于退休当月到离退休职工管理处报到;
3.退休人员所在单位到劳资科领取退休纪念品及慰问信发放至本人;
4.退休人员办理退休证(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5.填写离退休职工工资审批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6.通知财务处自退休下月起执行退休工资,享受相关退休待遇;
7.退休人员工资审批表送交档案室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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