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时间认定程序

时间:2006-09-13浏览:1241设置

1.此项工作由劳资科负责。
2.居民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以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若本人能够提供出生时间原始材料,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出具出生时间认定书,告知本人;
3.出生时间认定书存入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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