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转递程序

时间:2006-09-13浏览:1576设置

1.人事科写出转档通知(注明档案转出人员姓名、所属部门、转递原因和转递单位及其详细寄发地址、邮编编码、联系电话);
2.人事科长签名,注明经办日期,加盖人事科公章后送交档案室;
3.根据人事科提供的地址,填写《转递干部档案材料通知单》;
4.对转出的档案材料认真检查核对,确认无误后,严密包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5.在机要发文本上进行登记,送交收发室;
6.档案通过机要寄出后,做好回执的收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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