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我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11-03浏览:723设置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12号)、《关于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18号)要求,现将我校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提交时间:2010年11月5日。
    二、需报送的材料
    1、《河南省2010年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自附件2下载。
    3、《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自附件2下载。
    4、《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由体检医院统一提供。
    5、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学历证书原件(博士同时提交其学位证书)及一份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师范类教育类人员提供师范证明材料,以下之一均可。
     ①师范院校毕业,学历证书上明确显示所学专业为“××教育”;
     ②师范院校毕业,学籍表(成绩册)上明确显示有“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实习”课程,且均为必修或考试的;
    9、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10、专任教学人员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以下之一均可。
     ①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资格证和聘书;
     ②申请教师资格之前连续一年的课程表(需要加盖教务处公章);
     ③新入校专任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聘用合同书。
    11、一寸证书照片1张、需参加教育教学技能的人员测试费用(260元)及使用教师资格录入系统生成的信息上报盘。
    注:复印件均用B5纸张;以上材料每人一袋。
 
    三、数据录入及材料整理要求
    今年教育部对“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 “单机版辅助软件”进行了修订,各单位必须重新下载安装,完成数据采集、上报工作。
    数据录入时,按照申请人员学历性质等情况分别录入,并在“专业类别”栏目内注明情况:
    1、“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人员及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选择“师范教育类”;
    2、“非师范专业毕业”、“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和“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选择“非师范教育类”。
 
    四、相关注意事项
    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抓紧时间,按照要求,认真把关,督促有关人员认真准备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拟于11月下旬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并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发布,请各单位注意查阅并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
 
    五、联系人:人事处308室 张利远  申陈海  李红英    联系电话:3326203
 
人事处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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