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0-11-26浏览:2139设置

关于申报2010年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项目的通知

 
    为加快青年教师的培养步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学科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校人字[2010]1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0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和培养目标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指导原则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人为出发点,以项目为载体,把支持人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起来。目的是选拔一批优秀青年教师对其进行“定位”、“定向”培养,使之成为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的后备力量,促使我校尽快涌现出一批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学术骨干。
 
二、培养计划的培养期和资助额度
   培养期为三年。资助额度为:文科1万元、理工科2万元。
 
三、选拔条件
    (一)德才兼备,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在38周岁以下),来校工作3年以上。
    (二)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同等条件下,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者优先。
    (三)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宽,主动承担教学任务,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能圆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效果优良。
    (四)科研方面,近三年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科为独著,理工科限前2名)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SCI或CSSCI上。
    2.主持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三等科研成果奖;或获省、部级二等以上的教学成果奖;或获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限前3名);或获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限前6名)、或参加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限前6名)。
    3.正式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译作(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
    以上条件有一项特别突出的,其它条件可以放宽。
    已获校级骨干教师资助及以上各类项目资助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四、上报的材料及时间要求
    1、《河南师范大学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表》1份,须由所在学院审核签字;同时附电子版。
    2、《河南师范大学申请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评审简表》1份,A3纸正反面打印;同时附电子版。
    3、登记表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学历位证书,职称证书,论文(复印件仅复印封面、扉页、目录页、论文页)、著作教材(复印件仅复印封面、扉页、目录页),科研鉴定、奖励证书等原件,被收录论文要提供各数据库的收录页面(学院审核加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4、以上申报材料请于2010年12月3日前报送人事处,逾期无法受理。
五、联系人:张利远   孙俊领              联系电话:3326203
  附件:
1、《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2、《河南师范大学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表》
3、《河南师范大学申请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评审简表》
 
人事处
2010年11月26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