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届非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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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届非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和新乡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服务中心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1年应届非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测试人员范围
       参加本次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限我校2011年全日制应届非师范本、专科毕业生,并且已通过2010年河南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人员。
       注:2011年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待河南省教育厅、新乡市教育局做出安排后另行通知。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2月28日前,申请人员提前准备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2、教育理论考试合格人员参加教师资格体检。注意事项:
      ①时间:2月26日-28日,上午8点开始,空腹(下午去体检者也需空腹),需持有效身份证。
      ②地点:新乡市教育局文化路老院,乘43路或28路公交车可直达。体检中心电话:5081006。
      ③体检表:自行从附件中下载打印一份,填好表头个人信息、粘贴照片。
      ④体检费:100元,交至体检处。
    
3、2月28日,各学院领取2010年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通过人员合格证。
    4、3月1日-2日,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逾期不补。
    5、3月5日,申请材料提交至新乡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组织安排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发放技能测试通知单。
    6、3月12日-13日,申请者根据市教育局测试通知单上指定的地点、时间及要求,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7、公示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合格人员名单,随2011届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一起办理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三、需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1、需提交的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④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级别)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⑤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⑥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申请学科及身份证号)。
       ⑦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纸质及电子版)、教学技能测试费用220元。
    2、注意事项
       ①所提交的申请表格、身份证、普通话证书的名字及身份证号信息均需一致。若有学籍、身份证、普通话证书名字不一致或身份证丢失情况的,请提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B4双面)、《思想品德鉴定表》(B5单面),由申请者个人从附件下载,并严格按照指定纸张规格打印后手工填写,填写内容见附件2样表。
      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任教学科”一栏,按照所学专业以大文和大理分类的原则,在附件3《申请任教学科对照表》中选择填写。
      ③复印件均用B5纸张复印。
      ④个人材料档案袋内材料排放顺序:
      提交材料的①、②及③、④、⑤的复印件装入个人档案袋中,档案袋各学院需统一规格。档案袋封面书写姓名、性别、申请资格种类、申请学科、学校名称、所在学院。摆放顺序如下:《思想品德鉴定表》-《身份证》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复印件-《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夹在两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当中。
      档案袋及材料③、④、⑤、⑦的原件由学院统一收齐,均按申请任教学科顺序分类排序。
      材料⑥由学院统一收齐,按姓名拼音顺序排序。
 
四、组织安排
       在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中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是拓宽广大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的重大举措。根据教育厅及教育局的工作安排,今年的测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建议各学院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将工作各环节时间安排通知到各位申请人员,主动为广大学生提供方便条件,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联系人:平原楼218室 张利远 申陈海    联系电话:3329020
 

人事处

2011年2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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