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11年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时间:2011-03-31浏览:3070设置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1〕20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请2011年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院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条件可适当放宽为:年龄45周岁以下(196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197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二、选派程序
    1.申请指南、工作流程、收费标准以及各接收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等可以在武汉中心网页 (http://www.train.whu.edu.cn/)上查询和下载。
    2.申请人通过网上查询,选择接收学校并与导师认真沟通后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后报人事处,由学校研究确定最终人选,报送河南省教育厅。
三、其他事项
    1.我校名额为2人。访问学者研修期限为一学年,访学期间所需经费由教育部资助5000元(直接拨付接受学校),其余学习费用(含学费和住宿费)学校资助50%,申请人所在学院资助30%。
    2.申报材料截止日期4月6日,逾期无法受理。
    3.联 系 人:张利远 孙俊领           联系电话:3326203。

人事处
201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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