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应届非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6-30浏览:8277设置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拓宽我校非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渠道,本着以学生为本的原则,通过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现经省教育厅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新乡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服务中心研究决定,同意继续开展2012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根据新乡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驻新乡市高校2012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2012年应届非师范类(限普通高招类)本、专科毕业生。
二、申请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二)学历条件:2012年能够按时毕业的本、专科毕业生,本科学历毕业生可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下级别教师资格,专科学历毕业生可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级别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并可向下通用。
      (三)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合格证书,必须在2012年5月前获得。
      (四)身心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五)参加河南省教师资格2011年教育理论考前培训、考试并合格。
      (六)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并通过。
        满足上述条件后,将与2012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同时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三、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阶段(4月21日-5月3日)
        各学院通过召开会议、网络传达等途径发布2012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广大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就申请教师资格的意义、认定人员范围、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培训时间、收费标准等做出准确解释,积极鼓励和组织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二)报名阶段(5月4日-5月6日)
       拟申请教师资格的学生到所在学院报名登记,上报报名材料及相关费用,由学院汇总后报至平原楼218室。报送材料包括:
        1.“2012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理论考试花名册”(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学院统一按姓名拼音顺序排序。
        2.报考人员个人身份证复印件(B5纸复印),按姓名拼音顺序排序。
        3.报考人员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4.费用(代收):
        (1)教育理论考试培训费及考务费:300元(培训费260元/人,考务费40元/人)。
        (2)辅导资料(自愿):110元/套,共7本教材及配套考试材料。
      (三)教育理论考试考前培训
        1.根据通知要求,凡申请教师资格的2012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均应参加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及新乡市教育局指定培训机构(新乡市一中培训学校)组织的考前培训。
        2.培训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教学方法导论》。
        3.培训拟放在暑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教育理论考试
        教育理论考试全省统一进行,10月15日上午8:30-11:00,考点设在新乡市。
      (五)教师资格体检
        教育理论考试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时间在教育理论考试之后,具体时间待定,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河南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6.《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七)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答辩等方式,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具体时间待和实习、考研等事宜统筹安排后确定。
       (八)网上申报阶段。教育技能测试合格人员,届时应按照规定时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过期未申报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将无法进行后续申请认定程序。
      (九)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教师资格证书。2012年6月,随2012年应届师范毕业生一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该批非师范人员在办理教师资格证书时必须拿到毕业证书,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学历合格者方能发放,否则不予认定。
四、组织实施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职业实行的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只有依法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才能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应届毕业生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是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需要,也是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的重要工作,目前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公开招聘中学教师进行招教考试报名时,也把教师资格证作为其中的必要条件。现我校通过各方努力,积极为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申请机会。
        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并且周期长、程序严格,与申请人员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各学院应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定人员按照工作安排,及时关注网上信息,运用多种手段向申请人员宣传相关政策、发布动态信息,及时提醒有关申请人员按时报名、培训、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体检、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等,确保毕业生在毕业前能顺利进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申陈海      张利远
        联系电话:3329020      3326203
        办公地点:平原楼218室      勤政楼308室
 
    附件:2012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报名花名册

人事处
2011年4月21日

另行通知事宜:

1、课程表于6月30日发生变化,请重新下载浏览,并以此为准。

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前培训定于7月3日-7月12日进行,各学院分班情况表、课程表、培训地点(1至5班在新五五四教室,6班在万人餐厅三楼东多功能报告厅)请点击下载浏览。

2、全省教育理论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全省统一进行,2011年10月15日上午8:30-11:00,考点设在新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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