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的通知

时间:2018-11-14浏览:843设置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与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8267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申报2019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资助额度及资助名额

1.申报重点:本次申报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眼“高精尖缺”、坚持需求导向,围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战略及《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参考目录》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引进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人次,加大对基础学科研究人才的支持。

2.资助额度: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技司组织专家评审并由人社部审核,对2019年度入选的资助人选,由人社部一次性提供资助金30万元。

3.资助名额:根据省人社厅文件规定,我校限额1名。

二、申请人员条件

申请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在海外(国外、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3.201411日后回国;

4.在国内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

5.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对业绩特别突出的可放宽回国时限、年龄要求。同等条件下,应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跨国公司、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职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留学回国人员。申报人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尽量避免重复资助。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积极联系、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并于112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人事处组织评审后择优上报。

1.《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一式2份(盖章),同时提交申请表及照片电子版(1寸标准照,分辨率295*413,小于20KB)

2.海外学位学历证明材料及扫描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利远 联系电话:3326203


 附件: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


人 事 处

20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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