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内转任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通知

时间:2020-03-04浏览:4690设置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等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校内各单位遴选符合条件的人员转任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有关事宜如下:

一、选聘范围

学校事业编制(含享受事业编制同等待遇人事代理)专业技术人员和政工管理人员。

二、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

2.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各二级学科)、政治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学术背景。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6.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三、选聘程序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校内转任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审批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批同意后报人事处人事科(疫情防控期间,可将电子表格发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待通过资格审查后,再报所在单位审批签章,提交纸质表格)。

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314日。

报名材料接收邮箱:345178549@qq.com

2.资格审查

学校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人事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和条件审查,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3.综合考核

由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指导委员会、人事处、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考核小组,进行面试和试讲等综合考察。

4.办理手续

考核通过人员,经人事处办理转任交接手续后,到马克思主义学院报到。

四、其他事宜

1.联系人:人事处人事科    冯世立  电话:3326201,18338939593

        马克思主义学院    孟攀科  电话:3325064,18790676852

2.未尽事宜,由人事处、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河南师范大学校内选聘专职思政课教师审批表.docx

 

                      党委宣传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3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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