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用人单位:
根据省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做好2020年度人才引进相关工作,在保证学校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前提下,冲刺完成学校“十三五”规划任务,全力支持学校“双一流”建设和特色骨干大学建设目标,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化疫情危机,谋划人才工作
2020年是学校“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必须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好人才引进各项工作,消除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化危为机,确保疫情防控与师资队伍建设发展 “两不误”。
各用人单位要严格落实人才工作的主体责任,紧紧围绕“人才强校”发展战略,深入思考谋划年度人才工作,将防控工作与常规工作相结合,扩大招才引智外联宣传,“聚天下英才而用之”;认真筹谋整合创新人才团队,提升学科团队的科研核心竞争力;做好各类人才项目的申报准备工作,储备有竞争力的优秀青年英才,力争实现人才项目和人才层次新突破;切实打通人才引进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增强各类人才来校工作的幸福感。
二、加强招聘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各用人单位应积极拓展宣传途径,利用校园网站、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及时发布人才招聘信息。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将在做好学校集中宣传的基础上,积极联络洽谈专业招聘网站拓展引才宣传渠道,协助各单位做好高层次人才招聘宣传工作。
三、应用网络通讯,推进洽谈联络
疫情未解除期间,各用人单位均不得组织外出参加校外的现场招聘活动,暂时取消原定计划参加的校外宣讲会、专场招聘会、洽谈会。对具有一定来校工作意向的各类人才,特别是前期通过招聘公告、学术论坛、合作研究等对接的高层次人才,可以利用网络技术及时启动对接程序,积极沟通交流,引导确定工作意向,锁定急需优秀人才,力争取得工作实效。具体接收考核各环节要求如下:
1.快速响应:各用人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招聘信息推介和应聘信息的对接工作。在查收应聘人员材料后, 24小时内给予电话对接或邮箱回复,保证第一时间衔接到位。
2.网络审查:对符合专业需求的意向人员,应积极通过网络传输、传真、邮递等方式开展资格查验工作,资格材料符合学校接收条件的,可继续开展洽谈考核工作。暂时不能审验材料原件的,可待疫情解除之后审验复核。
3.视频考核:用人单位可通过微信视频、腾讯会议室、云视讯等服务平台,组织学科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测试、面试。远程考核各环节的相关资料、视频应注意及时保存。
4.办理签约:对符合学校规定招聘条件并通过用人单位考核的人员,各单位可与人事处电话预约为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相关接收手续。出于防控需要,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引进人才不需来校现场办理,可按照其培养单位的要求进行在线网签或邮寄协议书面签约的方式办理。
四、部门协作支持,保证工作通畅
各部门协作确保人才工作信息联络渠道畅通,分工提供业务支持和技术支持。特殊情况,请相关单位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信息,确保疫情防控责任落地落实。
网络通讯技术支持:陈艳浩,电话:18637388068
人事手续业务支持:冯世立,电话:18338939593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