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0年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3-07浏览:6010设置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0]27号)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就我校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重点

选拔推荐工作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高精尖缺”导向,聚焦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要注重从“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基础科学研究等领域,从我省乃至国家具有比较优势并有望取得突破的重点领域推荐人选;要结合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和重点产业,推荐在核心技术开发、关键工程项目、成果转化推广、国际市场竞争等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创新人才。要进一步拓宽选拔渠道,优先推荐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一线工作的人才、产业创新类人才、非公领域优秀人才、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和贫困地区人才。

二、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 50 岁以下(1970 1 1 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已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人员不再推荐。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三、推荐数量

省教育厅分配我校指标为2名。若有以下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可多推荐1名。

一是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一线工作、贡献特别突出的专家人才;二是长期扎根贫困地区的优秀专家;三是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综合经济实验区的非公领域产业创新人才。

四、报送材料

(一)单位推荐报告。包括人选基本情况、业绩贡献和专家评议情况等,单位领导签字盖章。

(二)《专家评议意见表》一份。为多名专家的综合意见,可以通讯评审方式进行,签名栏直接手签、扫描粘贴均可。

(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电子数据一份,通过“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录入导出,生成RPU文件。填写“个人信息采集工具”时,除“首页”和“基本信息”中的“姓名”栏,以及“代表性论文”中的“所有作者姓名”栏外,其余地方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

以上申报材料请于310日上午前报送。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减少教师个人工作量,校内评审时以上材料以电子形式上报即可,同时个人基本信息材料均由人事处整理提供,无须个人出具;待正式向教育厅推荐时,个人再按要求规范整理材料。

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电子数据,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人选,按照教育厅规定:“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何高层次人才评选项目;其推荐单位,三年之内不予分配申报指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利远    联系电话:3326203

   

附件:2020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申报附件.rar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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