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20年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工作通知

时间:2020-05-14浏览:2757设置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2014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重点推荐在各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二)推荐名额:根据教育厅分配名额,2020年我校推荐名额为5名。

具有以下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同等条件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优先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三)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四)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报送材料

1.单位考核报告。所在单位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申报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2020年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简表

3.申报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有关培训证书等。

4.申报人2015年以来获奖及荣誉证书,出版的著作、论文的封面、目录及论文页,项目、专利等。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减少教师个人工作量,校内评审时以上材料以电子PDF文档形式上报即可,同时个人基本信息材料均由人事处整理提供,无须个人出具;待正式向教育厅推荐时,个人再按要求规范整理材料。以上申报材料请于526日前发送至zly@htu.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利远  联系电话:332620313782509988

 

附件:

1.申报2020年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简表.doc

2.2020年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附件.doc

人事处

20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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