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资助的通知

时间:2020-07-13浏览:3185设置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16]403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0]13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申报2020年度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三)须具有硕士学位、省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同等条件下,已入选校青年骨干教师、具有一年以上出国留学经历或博士学位者优先。

(四)在教学方面,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效果评价优秀,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研究,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优良;在科研方面,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积极开展基础性、原创性研究或应用技术创新和转移研究,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出版有较大影响的著作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社会服务能力方面成效突出。

(五)拟开展的研究项目学术上具有先进性,理论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成果具有明显的实用价值前景和预期社会效益。

 已获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青年骨干教师、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者等人才支持计划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分配的指标,我校名额为12名。

三、申报材料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1份,A4打印。

2.《申报2020年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评审简表》1份,A3打印。

3.评审简表中业绩所涉及的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证复印件;2017年6月至今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4.学院推荐意见:学院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教学业绩、科研水平综合评价以及所填材料内容是否真实进行考核,并提出推荐意见,字数在800字以内,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每学院限报2人,并提出排序意见。同时为减轻申报人工作量,校内提交材料时无需装订,待校内推荐完毕后再按规定要求进行装订。

请各单位于720日上午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人事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利远    联系电话:3326203,13782509988


人事处(人才引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0713

附件:实施办法、申请书及评审简表.zip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