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面上项目和特别资助的通知

时间:2021-01-06浏览:1028设置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博士后:

近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发布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1年度)》(以下简称《指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类别及申报时间

(一)面上资助

69批申报时间:21日—326

70批申报时间:71日—826

(二)特别资助

3批特别资助(站前)申报时间:21日—331日;

14批特别资助(站中)申报时间:21日—331日。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申报时间:11日—531日。

二、申报条件及资助等级

(一)面上资助

1.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思想道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进站后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申报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非涉密项目,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2.资助等级及标准

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2021年资助人数约为当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对从事基础研究和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创新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适当倾斜。

(二)特别资助

1.特别资助(站前)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1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拟进站人员须是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1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进站不超过4个月(须为2020121日后进站),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011日(含)以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3)不超过35周岁(1985331日后出生)。

4)进站学科为自然科学。申请项目需为规定的研究方向,且为非涉密项目。详见《指南》第6-8页。

5)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6)对申请进入本单位相同一级学科并由博士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30%

7)入选者须在资助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8)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赴外的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不得申请。

2.特别资助(站中)申报条件

1)进站满4个月(须为2020121日前进站)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3)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4)设站单位择优推荐。各单位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1/20推荐;不足20人的,推荐1人。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6)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7)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3.资助等级及标准

特别资助(站前)项目:2021年资助400人,资助标准为18万元。

特别资助(站中)项目:2021年资助约8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申报条件

见《指南》第14页。

2.资助标准

2021年资助约30部专著,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8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面上资助

 1.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 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至院系或工作站(分站)。

3.申请材料的审核

院系或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申报信息并提交至设站单位。

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网上审核申报信息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二)特别资助(站前)

1.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申请书》、身份材料、《博士生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博士生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在线提交至设站单位。

3.申请材料的审核

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申报信息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三)特别资助(站中)

 1.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申请书》、科研成果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至院系或工作站(分站)。

3.申请材料的审核

院系或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申报信息并提交至设站单位。

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网上审核申报信息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四)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申请材料及提交方式见《指南》第13-14页。

四、资助成果管理

(一)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公开发表资助成果时,应标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Project funded by China Postdoctoral Science Foundation)及资助编号。

(二)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须向设站单位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

 

联系人:刘秋月

联系电话:3326201

 

    附件: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1年度).pdf

           2.2021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工作常见问题解答.pdf

                                                                       

                                                                      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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