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网上报名的通知

时间:2021-04-19浏览:10722设置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85号)、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人社202129号)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范围

(一)校内工勤技能岗位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和聘用工作人员。

(二)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07号)规定的工种设置目录开展考核。一级(高级技师)考评在保管工等42个工种(详见附件1)中进行。

(三)本通知下发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考核范围。2021年度将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应充分了解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本通知及其它聘用政策有关规定后,自主决定是否申报考核。

二、申报资格条件

符合下列各等级申报资格条件的,可申报相应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

(一)20219月底前转正定级的工勤技能人员,可申报五级(初级工)考核;

(二)2016930日前通过工勤岗位五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或于20121231日前参加工作的,可申报四级(中级工)考核;

(三)2016930日前通过工勤岗位四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或于20041231日前参加工作的,可申报三级(高级工)考核;

(四)符合下列各项资格条件的,可申报二级(技师)考核: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2.工作表现和业绩突出,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独特技艺、技能特长和传授技艺能力,能解决本工种重大的技术操作问题;

3.通过工勤技能岗位三级(高级工)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

4.具有技工学校(职专)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对有较高技艺、年龄较大(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的人员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五)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考评: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2.工作年限25年以上,取得机关事业单位二级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资格证书满5年,且已聘任至二级工勤技能岗位;

3.具有技工学校(职专)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

4.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有2年以上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或被评为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同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被评定为优秀共产党员的,按1年对待,不进行年度累计);

5.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能够解决本工种高难度技术操作问题,具有培训指导本工种三级(高级工)和二级(技师)的水平;

6.取得机关事业单位二级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资格证书后,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前述第34条规定限制:

1)受到省辖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省级以上工作部门面向各地区各部门或本系统本行业进行的工作表彰者。

2)全国总工会或省总工会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3)省辖市级以上技术能手获得者。

4)省辖市级以上技能竞赛个人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5)取得本工种相关国家发明专利 1 项或实用新型专利 2项,名次在前 5 名者。

6)在本行业某一方面特别突出或具有绝招、绝技、绝活的特殊人才,受到同行业认可者。

7.有关申报资格条件的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申报资格条件附则》(附件 2)执行。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省卫健部门确定的定点医院中领取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且持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证书的人员、援鄂医疗队中持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证书人员、受到省级以上抗击疫情专项表彰的工勤技能人员(以下简称为“一线工勤技能人员”),可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卫生等系列工勤技能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9号)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七)因公车改革从事岗位工种发生变化的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可参照申报资格条件申报现从事岗位工种二级(技师)及以下等级的考核。

(八)申报资格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时间计算到考核当年度1231日。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格审查方式

2021年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与现场审查确认相结合的形式,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进行现场审查确认。高级技师申报档案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各单位统一报送人事处。

(二)申报及资格审查流程:

 1.421-58日,申报人员登录工考报名资格审查网站(http://bm.hnsgkb.com),选择地区注册后进行报名。582400后停止受理报名注册。

 2.登录报名系统后,请在系统首页详细阅读报名指南和要求(附件3),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所需资料(附件4)。请务必保持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对填报虚假申报信息的人员,一经发现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

(一)五级(初级工)至二级(技师)的考核科目分为岗位技能、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均采取人机对话考试方式,满分均为100分。

(二)一级(高级技师)考评采取理论考试与综合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27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试日程安排

(一)5月—7月,组织五级(初级工)至二级(技师)培训。

(二)7月—11月,组织五级(初级工)至二级(技师)人机对话考试和一级(高级技师)考核。

(三)10月—12月,组织一级(高级技师)评审,公示各等级考核考评结果,下发合格人员通知,办理合格人员证书及归档材料等。

(四)培训和考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特别说明

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通过人员在单位岗位空缺内进行聘用。

对于没有空缺岗位,工勤人员又自愿申请报考的,请申请人员务必清楚考核合格取得的等级证书仅为任职资格,在相应岗位出现空缺后方能按照有关规定聘用。

七、其他说明

1.相关收费标准另行通知,工考教材目录请参照附件5,按个人需要缴纳教材费用,全部费用由所在单位统一收取后,于58日前交人事处308室马珂珂处。

2.申报人员对报考政策、条件有疑问的,可登录河南工考网站(http://www.hnsgkb.com/2021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安排(专栏),查看有关政策规定。仍有疑问的可拨打新乡市工考机构电话0373-3696591,5038871咨询。

联 系 人:马珂珂

联系电话:3326201  15382332166

 

                                                                                                                                            人事处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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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工考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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