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河南师范大学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师大人〔2022〕8号)的通知

时间:2022-11-15浏览:2716设置

校内各单位:

2020年11月27日,学校研究通过了《河南师范大学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师大人〔2020〕7号);2022年9月6日,学校结合实际,对师大人〔2020〕7号文件进行了修订,出台了《河南师范大学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修订)(师大人〔2022〕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更好服务教职工非定向攻读博士学位,做好离职手续办理、非定向预接收协议签订等相关工作,现对2020年11月27日以来成功考取非定向博士人员情况进行摸底统计。

请各单位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全面细致统计上述人员情况,教职工自觉按照文件要求上报信息。未按规定上报信息、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非定向攻读博士教职工,不享受相关政策规定。

之前在统计签订非定向预接收协议意向时已上报统计过的不再统计。

上述范围内考取非定向博士的教职工,未办理离职手续的,请于2022年11月21日至25日(具体视学校疫情防控安排调整)到人事科办理离职手续,具体联系人事科冯世立老师。符合条件并有意向与学校签订预接收协议的,在办理完成离职手续基础上提出申请,按政策规定签订预接收协议。

请各单位于11月21日12时前将《2020年11月27日以来非定向攻读博士人员情况表》提交崔磊老师,纸质表格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图片形式word电子版一并发cuilei0121@163.com

联系方式:冯世立  崔磊  3326201

孙俊领        3326203 

 

附件:《2020年11月27日以来非定向攻读博士人员情况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力资源部  教师中心

2022年11月16日

通知-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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