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校字〔2019〕31号)精神,为做好岗位设置晋升聘用动态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符合以下申报条件的事业编制在岗人员,包括:
1.2021年度以来通过职称聘任的人员。初聘、不占岗转评、职称认定人员无需申报;
2.2020年9月至今晋升管理职务的人员。
(二)2022年7月至今通过职称聘任、晋升管理职务的A类人事代理人员。
特别说明:此申报范围内的人员都需参与申报,可根据个人情况确定是否变动岗位。
二、工作安排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教师系列的人员按学科隶属向相关学院申报,其他系列的向所在工作单位申报。
2.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请填写《河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聘用审批表》,申报管理岗位人员请填写《河南师范大学管理岗位晋升聘用审批表》。
3.申报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申报单位应核验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证书材料无需提交人力资源部;
申报管理岗位的人员,申报单位应核验其任职时间;
原岗申报的人员,无需填写个人岗位晋升聘用审批表,但须告知原岗所在单位,由原岗所在单位在汇总表中给出同意原岗聘用的意见,且本人签字确认。
4.《河南师范大学岗位晋升聘用审批表》和《河南师范大学岗位聘用数据汇总表》,签字盖章的纸质版请于1月4日(周三)16:00前报送人力资源部307室刘秋月处,汇总表Excel版发送至邮箱340437738@qq.com(电子文件命名为单位名称)。
5. 汇总表的填写格式请参照审批表中蓝色示例部分。各单位按照汇总表所列序号,在个人审批表左上角编写序号并排序报送。
四、工作要求
1.申报人应仔细阅读有关规定和工作通知,根据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信息。
2.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保证申报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可靠。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
3.各单位组织开展工作时务必通知到人、传达到位,避免因各种原因造成漏报错报,漏报错报责任自负。
五、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部 刘秋月 3329088
附件:
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