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多项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荣誉表彰

时间:2023-09-04浏览:351设置

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豫人社发202317),我校教师宋京双荣获“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称号,刘志芳、闫庆来、史水娥、谢明胜4名教师获得“河南省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商学院被评为“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02精神,我校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各单位推荐、专家初审、公示等程序,按照省厅分配名额,我校共推荐1个先进集体、5名先进个人,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复审,我校推荐的1个先进集体和5名先进个人全部通过,通过率为100%,位全省前列。

本次表彰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传统,表彰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榜样示范作用,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和成就感,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立良好师德师风,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我校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表彰名单

序号

姓名

单位

荣誉称号

1

商学院

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2

宋京双

俊甫书院

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3

刘志芳

文学院

河南省优秀教师

4

闫庆来

美术学院

河南省优秀教师

5

史水娥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河南省优秀教师

6

谢明胜

化学化工学院

河南省优秀教师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教师中心李红英)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