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学校职称工作安排,现对通过我校2023年度职称评审、认定人员以及2023年第二批、第三批、2024年第一批职称初定人员办理职称资格、聘任证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通过职称评审、初定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和2)提交近期二寸证件照2张,通过职称认定人员、占岗聘任人员及其他仅办理资格证书或者聘任证书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3)提交近期二寸证件照1张,照片背面均需要清楚、准确注明现工作单位、姓名及工作证号。
2.各单位请根据附件中各类人员名单于3月27日上午11:00前到勤政楼109室领取纸质《评审表》,每人一式两份,评审表最后一页“单位推荐意见”处,由学科组所在单位填写,如同意推荐请填写“同意推荐”字样,并加盖学科组所在单位公章,日期暂不填写。《评审表》将存入个人档案,请规范认真填写,右上角标注的批次序号不得涂抹。
3.请各单位将收齐的照片以及盖章的《评审表》于3月29日上午11:00前提交到人力资源部109室,详情请参照各名单中“报送材料”列字段内容。
联系人:刘秋月 联系电话:3326203
附件:
3.通过职称认定、占岗聘任及其他仅办理资格或聘任证书人员名单.xlsx
人力资源部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