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办理职称资格、聘任证书的通知

时间:2024-03-26浏览:2156设置

校内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学校职称工作安排,现对通过我校2023年度职称评审、认定人员以及2023年第二批、第三批、2024年第一批职称初定人员办理职称资格、聘任证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通过职称评审、初定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2)提交近期二寸证件照2张,通过职称认定人员、占岗聘任人员及其他仅办理资格证书或者聘任证书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3)提交近期二寸证件照1张,照片背面均需要清楚、准确注明现工作单位、姓名及工作证号。

2.各单位请根据附件中各类人员名单于327日上午1100前到勤政楼109室领取纸质《评审表》,每人一式两份,评审表最后一页“单位推荐意见”处,由学科组所在单位填写,如同意推荐请填写“同意推荐”字样,并加盖学科组所在单位公章,日期暂不填写。《评审表》将存入个人档案,请规范认真填写,右上角标注的批次序号不得涂抹。

3.各单位将收齐的照片以及盖章的《评审表》于329日上午1100前提交到人力资源部109室,详情请参照各名单中“报送材料”列字段内容。

联系人:刘秋月  联系电话:3326203


附件:

  1.通过职称评审人员名单.xlsx

  2.通过职称初定人员名单.xlsx

  3.通过职称认定、占岗聘任及其他仅办理资格或聘任证书人员名单.xlsx

 

人力资源部

202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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