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校字〔2019〕3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岗位设置晋升聘用动态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3年4月、2024年3月通过职称聘任的人员,人员类别涵盖事业编制、员额制、A类人事代理等在岗人员。
此次申报仅限岗位晋升聘用拟申请类别为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拟申请管理岗位的人员请随后等待相应通知(因聘用管理岗位省厅有最新政策要求,请相关人员结合有关要求,重点阅读下文“特别说明”部分,统筹考虑、慎重选择个人是否申报专业技术岗位)。初聘、不占岗转评、中级职称认定人员无需申报。
二、工作安排
序号 | 日期 | 任务 | 工作内容 |
1 | 4月26日-29日 | 个人 申报 | 申报人员填报打印《河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聘用审批表》,并提交符合聘用条件的支撑材料至申报岗位所在单位。 |
2 | 4月30日 | 基层审核及汇总上报 | 各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河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聘用审批表》信息进行核验,并签定聘用意见,连同《河南师范大学岗位聘用数据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人力资源部。 |
3 | 5月6日以后 | 审定 入岗 | 学校汇总审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根据批复结果办理岗位入岗。 |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教师系列的人员按学科隶属向相关学院申报,其他系列的向所在工作单位申报。
2.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请填写《河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聘用审批表》,申报单位应核验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原件,证书材料无需提交人力资源部。
3.《河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聘用审批表》(附件1)和《河南师范大学岗位聘用数据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请于4月30日10:00前报送人力资源部109室,汇总表以及申报人第一学历、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7689139@qq.com(电子文件命名为单位名称)。
4. 汇总表的填写格式请参照审批表中蓝色示例部分。各单位按照汇总表所列序号,在个人审批表左上角编写序号并排序报送。
四、特别说明
根据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放权赋能激发事业单位活力若干政策的通知》(豫人社〔2023〕2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岗位转聘管理岗位的人员,除需要符合基本的岗位任职条件外,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和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其中:
①聘用五级管理岗位的,一般应当已聘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或副高级岗位聘满两年;②聘用六级管理岗位的,一般应当已聘专业技术副高级以上岗位或中级岗位聘满五年;③聘用七级管理岗位的,一般应当已聘专业技术副高级以上岗位或中级岗位聘满两年;④聘用八级管理岗位的,一般应当已聘专业技术中级以上岗位或初级岗位聘满五年。
请相关人员结合省厅政策,慎重选择拟申报岗位类别,避免出现后期无法选择管理岗位,本次又错失申报专业技术岗位的机会。
五、工作要求
1.申报人应仔细阅读有关规定和工作通知,根据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信息。
2.各单位请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保证申报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可靠。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
3.各单位组织开展工作时请务必通知到人、传达到位,避免因各种原因造成漏报错报、教职工利益受损,漏报错报责任自负。
六、联系方式
刘秋月 3326203
桑利呈 3326201
附件:
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