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4 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0-25浏览:668设置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 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4〕320 号)精神,现启动申报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设置

本年度“河南省特聘教授岗位”重点围绕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高精尖缺”为导向,紧扣学校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缺口设置岗位。对世界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技术产业等特殊岗位紧缺人才可因人设岗。

二、人选条件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具有爱国奉献精神。

(二)具有高尚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

(三)具有扎实学识,能胜任本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学术思维和学术视野,能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四)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担任教授或相应职务。

(五)自然科学领域、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50 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4 年1 月 1 日)。

(六)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3个月内全职到岗工作。

(七)近五年在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备下列条件2 条以上,其中第 1 条为必备条件:

1.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以上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主持完成科技部主导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限前 5 名);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限前 2名);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限前 2 名)、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限第1名)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以上(国家级成果奖限前2名,省级特等奖限第1名)的主要完成人。

3.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人员发表期刊论文被 SCI收录 4篇(限二区以上,其中一区 2篇)以上;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人员在国家权威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发表的期刊论文被 CSSCI、A&HCI收录或《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 4 篇以上。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2 项(限第 1 发明人)以上,或主持完成横向科研项目 2项以上,且实现技术转让收入到账经费200万元以上。

(八)担任现职正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不具备申报资格,不包括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负责人和享受职级待遇的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已获聘“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育部高层次人才入选者”,和“中原英才计划”等我省 C 类及以上人才计划人选,不再申报省特聘教授。

三、申报名额

本次特聘教授推荐面向国内学者,不限定名额。本校1名申报人员需至少匹配1名其他高校、单位人员。从其他高校、单位引进的人选,需附上候选人所在学校(单位)出具的同意函,入选后应按相关规定签订聘任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并及时转移人事关系及工作关系。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4年11月8日前将申报人员材料报送至勤政楼108办公室。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一并提交至:hsd_gccrczp@163.com

(二)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1.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PDF 格式),确保电子版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

2.每人提交纸质版 3 份,电子版大小不超过 50MB;

3.附件材料包括证明材料和论文著作两部分,并须装订成册。

证明材料包括:

①证明材料目录;

②个人身份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含学术兼职)等;

③科学研究证明材料: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专利、奖励荣誉,在国际学术会议担任职务、作大会报告或特邀报告的证明材料,论文检索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本领域专家肯定性评价的证明材料;

④人才培养证明材料:推荐表中列举的本科授课、研究生培养及教学项目、奖励荣誉的证明材料,本领域专家肯定性评价的证明材料。

论文著作包括:

①论文著作目录;

②推荐表中列举的 10 篇代表性论文(著作)的全文(封面、目录和核心章节)。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浩正  尚志勇  

联系电话:0373-3326233

附件: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国内学者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2:2024 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3: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基本信息表.doc

    附件4:学科领域分组目录.doc

 

                                                                                                                  人力资源部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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