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校字〔2019〕31号)精神,为做好岗位设置晋升与聘用动态调整工作,现将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在岗的工勤技能人员,包括事业编制人员、参同企业编制人员。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须在申报前已取得相应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证书。
2.本次岗位聘用的时间节点为2024年11月。退休时间、工龄、申报晋升聘用的工作年限请以此为计算节点。
3.申报人员实际从事岗位(工种)须与技术等级证书一致。
4.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聘用满5年。
5.不符合晋升条件者无需申报。
三、岗位晋升与聘用条件
符合申报要求的人员,同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三级、四级的人员,须取得相应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证书,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一级、二级的人员,须满足以下条款中的一项:
(1)取得相应工勤技能岗位任职资格以来,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表彰(荣誉称号)的;
(2)取得相应工勤技能岗位任职资格以来,有两年以上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
(3)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或工龄满30年,取得相应工勤技能岗位任职资格以来,连续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四、工作安排
序号 | 日期 | 任务 | 工作内容 |
1 | 11月7日至11月12日 | 个人 申报 | 申报人员填报打印《河南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晋升聘用审批表》,并提交符合聘用条件的支撑材料至申报岗位所在单位。 |
2 | 11月13日 | 基层审核及汇总上报 | 各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河南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晋升聘用审批表》信息进行核验,并签定聘用意见,连同《河南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数据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人力资源部。 |
3 | 11月14日以后 | 审定 入岗 | 学校汇总审定,事业编制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根据批复结果办理岗位入岗。非事业编制工勤人员参照执行。 |
五、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请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晋升聘用审批表》,并提供相应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证书及荣誉证书。所在单位务必核验证书原件,确认无误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人力资源部。
2.《河南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晋升聘用审批表》和《河南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数据汇总表》纸质版请于11月13日下午16:00前报送人力资源部109室桑利呈老师(逾期未交视为无需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277689139@qq.com(电子文件命名为:单位名称+工勤技能岗位汇总表)。同时,事业编制工勤人员需报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非事业编制工勤人员无需报送。
3.审批表和汇总表的填写请严格参照表中蓝色示例格式。各单位按照汇总表所列序号,在个人审批表左上角逐个对应编写序号,并将相关纸质材料依次排序报送。
4.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工勤技能一至五级岗位。
六、工作要求
1.申报人应仔细阅读有关规定和工作通知,根据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信息。
2.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保证申报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可靠。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
3.各单位组织开展工作时务必通知到人、传达到位,避免因各种原因造成漏报错报,漏报错报责任自负。
七、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部 刘秋月3326203 桑利呈 3326201
附件:
3. (仅针对工勤技能岗位)关于岗位聘用申报工作相关问题的解释说明.docx
人力资源部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