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教职工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5-09浏览:3409设置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4年教职工定期奖励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关于开展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4262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全职在岗教职工

二、奖励种类

奖励分为记功、嘉奖

三、奖励名额及金额

工作人员嘉奖、记功不超过在岗人数的5%0.5%。分配(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对获得嘉奖、记功的教职工给予一次性奖金,嘉奖1500元,记功3000元。

四、推荐条件

定期奖励人员原则上应从做出突出贡献和具有标志性成果的2024年年度考核优秀人员中产生,须符合(一)至(三)中一条,或(四)至(六)中的某一项:

(一)长期扎根教学一线,积极承担人才培养任务,在教书育人、课程建设等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重要贡献。

1.作为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工程项目;作为骨干(限前三名)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全国优秀教材奖、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课程等国家级教学工程项目。

2.获得省级及以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奖、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奖等主流教学技能竞赛奖项。

3.作为指导教师,在教育部认定的B类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

4.个人或作为指导教师在体育竞赛、美术作品展览、音乐表演等方面为学校取得省级及以上重大荣誉。

(二)努力开展科研工作,在科研创新、服务国家重大需求或在引领其专业领域学术前沿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1.主持在研国家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作为主持人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或人文社科类成果奖。

(三)在社会服务、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1.主持单个项目累计到账经费理工科不少于100万元、人文社科不少于50万元的横向项目,或主持成果转让、转化项目年度收益40万元以上。

2.作为牵头人获得国家级新标准、新品种证书、新药证书1项以上。

3.咨政类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应用。

(四)在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单位党建工作,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为学校“双一流”大学创建提供坚实保障与支撑,对学校改革发展关键领域做出重要贡献,取得突出成效。

(五)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表现突出,具有师德先进事迹,为学校正向引导宣传起到积极推进作用。

(六)在其他方面取得与以上水平或层次相当的突出成绩和贡献,具体由学校定期奖励工作领导组认定。

本条所规定的项目均要求在研且仅能使用一次,奖励或荣誉均要求近三年获得,所有成果均须以我校为第一单位。骨干成员认定以申报书或相关证书为准。

五、评选程序

(一)制定方案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定期奖励工作实施细则。

(二)组织推荐

1.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评选,近3年已获嘉奖、记功以上奖励的个人,原则上不再推荐。

2.评选结果在所在单位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因涉及国家秘密不宜公开的,可以不予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上报人力资源部。

(三)评选公示

1.人力资源部对单位上报拟奖励人员情况进行审核。

2.人力资源部组织领导组相关成员单位对各单位拟奖励人员进行评审,提出拟推荐奖励人员名单。

3.提交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确定拟上报奖励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上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划、严密组织,成立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奖励工作方案,确保定期奖励推荐工作有序进行。

(二)民主公开,确保公正。领导小组要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简便易行、全面准确的原则,规范运作程序,确保奖励结果客观公正。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强先进事迹材料收集整理,加大典型事迹宣传报道力度,努力营造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学校各项建设事业。

七、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516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勤政楼106

1.纸质材料:《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奖励个人审批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定期奖励申报人员汇总名册表》(附件3)和记功人员事迹材料。

《定期奖励个人审批表》在申报机关(单位)意见处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定期奖励申报人员汇总名册表》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记功人员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字数不少于1000字。

2.电子材料:《定期奖励个人审批表》WORD版,《定期奖励申报人员汇总名册表》PDF版(签字盖章)和EXCEL版,记功人员事迹材料WORD版,以2024年度XXX学院(单位)定期奖励”命名,发送至邮箱2016042@htu.edu.cn

其他未尽事宜,可电话联系咨询。

联系人: 水文雯   联系电话:3328873


附件:附件12024年定期奖励各单位分配指标.doc

      附件2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奖励个人审批表.docx

      附件3定期奖励申报人员名册表.xls



河南师范大学定期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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