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3号)文件规定及工作要求,并报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备案。现将人力资源部、教师中心承担的国内一般访问学者培养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本次公示招收期限 | 培养方式 | 培养期限 | 收费标准 | 招生人数 |
国内一般访问学者 | 2025年9月1日-2028年8月30日 | 现场面授 | 1学年 | 培养费:人文社科1.2万元/学年,理工科1.8万元/学年。 住宿费:2400元/学年。两人一间,含学习桌、床、衣柜、空调、独立卫生间、洗浴等设施。 | 25人 |
河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部、教师中心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