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收国内一般访问学者培养项目收费标准的公示

时间:2025-09-01浏览:83设置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3号)文件规定及工作要求,并报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备案。现将人力资源部、教师中心承担的国内一般访问学者培养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本次公示招收期限

培养方式

培养期限

收费标准

招生人数

国内一般访问学者

202591-2028830

现场面授

1

培养费:人文社科1.2万元/年,理工科1.8万元/年。

住宿费:2400/学年。两人一间,含学习桌、床、衣柜、空调、独立卫生间、洗浴等设施。

25


河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部、教师中心

2025年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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