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交国有资产核实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9浏览次数:1589

校内各单位:

2017126日我处发布《关于财政厅对我校国有资产进行核实的通知》。日前,按河南省财政厅要求我校已完成待报废资产的抽查盘点,但校内个别单位未按时提交报废情况表等材料,影响了财政厅对我校国有资产的审批,也延迟了学校对报废资产的集中统一处置。结合财政厅要求,经与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商,简化程序,请这些单位国有资产主管领导敦促本单位资产管理员1222日前提交如下材料:

一、依据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导出数据(附件1和附件2),填报《河南师范大学资产清查报废情况表》(附件3),需签字盖章,一式三份,另附单位资产报废原因说明(原因参考附件4,模板参考附件5)。

二、对申请报废单件超过10万元的固定资产,提交报废鉴定意见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1219

附件一:各单位待报废表.xlsx

附件二:各单位待报废汇总表.xlsx

附件三:河南师范大学资产清查报废情况表.xlsx

附件四: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豫财资[2011]6号).doc

附件五:报废原因说明模板.docx